天元宠物;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天元宠物: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天元宠物3月20日公告,公司今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54号)。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5年1月14日起12个月内有效。前述使用期限到期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直至2026年2月6日才召开董事会会议补充审议。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薛元潮、董事会秘书叶青、财务总监张中平未能勤勉尽责,督促上市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薛元潮、叶青、张中平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截至目前,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完成了全面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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