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早间,康特隆在港交所公告,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六年三月二日及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七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冯涛针对本公司两间全资附属公司,飞环电子有限公司及英浩科技有限公司提交清盘呈请及其进一步资料。
于本公司上市时,控股股东为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林强、呈请人及呈请人的配偶卿浩东,彼等已确认彼等与彼此一致行动,合共被视为拥有本公司当时已发行股本的75%;本公司目前的控股股东为由林强全资拥有的P.Grand(BVI)Limited,其持有662,746,000股股份,占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约50.29%;根据公开记录及已提交的权益披露资料,呈请人及卿浩东于本公司的最新持股量为84,000,000股股份,乃透过彼等所控制的法团Kingtech(BVI)Ltd.持有,占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6.37%。此外,本公司于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七日的公告提及,附属公司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为本集团贡献大部分收入。更具体而言,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附属公司占本公司总资产约83%及本公司收入约97%。
另外,本公司已于二零二六年三月十八日取得香港高等法院命令,据此将附属公司存档及送达反对清盘呈请的限期延长至二零二六年四月十五日。呈请将定于二零二六年五月六日于高等法院进行聆讯,且本公司无法预测聆讯的结果。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格外审慎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