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肯能源;控股股东;原一致行动人;减持;3%公司股份

贝肯能源:控股股东及原一致行动人拟减持不超3%公司股份

贝肯能源3月18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平贵及原一致行动人袁遵虎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7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2.96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原因为股东个人资金需求。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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