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宪法法院;泰国下议院选举;选举无效请愿

泰国宪法法院宣布受理关于泰国下议院选举无效的请愿

泰国宪法法院3月18日发布公告,宣布受理由泰国监察专员提交的关于泰国国会下议院选举无效的请愿。选举委员会应在15天内提交答辩书。

公告说,监察专员提请宪法法院根据宪法第213条作出审理裁决,原因是选举相关部门在组织2026年2月8日举行的国会下议院选举过程中,设计并印制了带有条形码和二维码的选票。此举可能导致选民身份及投票结果被追踪核查,致使选举不符合匿名投票的规定。

泰国宪法法院经投票表决,以6比3的计票结果决定受理该请愿。依据规定,相关方应在15日之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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