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轻骑铃木;控制权;合同;公示期

中国长安通过合同取得轻骑铃木控制权案进入公示期

3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显示,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合同取得济南轻骑铃木摩托车有限公司的控制权案进入公示期,公示期为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21日。

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公示表披露,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兵装集团”)签署分立协议,原由兵装集团持有的济南轻骑铃木摩托车有限公司(“轻骑铃木”)50%的股权依法作为资产分割至中国长安汽车集团(“中国长安”)有限公司名下。

交易前,兵装集团和铃木株式会社(“铃木集团”)各持有轻骑铃木50%的股权,共同控制轻骑铃木。交易后,中国长安和铃木集团各持有轻骑铃木50%的股权,共同控制轻骑铃木。

轻骑铃木1994年7月29日成立于山东省济南市,主要业务为燃油摩托车生产与销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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