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美集团;氢能;销售收入;营业收入比重

赫美集团:氢能相关销售收入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比重较低

赫美集团3月2日发布公告,股票于2026年2月27日、3月2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核实,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截至目前,公司氢能相关销售收入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比重较低,且全部集中于交通应用领域,不存在除交通应用领域以外的其他氢能相关收入来源。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