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华股份公告,控股股东李建华6月15日与盛屯集团签署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5147.52万股(占总股本的10.49%)对应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委托给后者。交易后,盛屯集团将实际支配公司18.64%股份的表决权,取代李建华成为控股股东,公司实控人变更为姚雄杰。委托期限至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止,若该事项未于年内完成,则委托期为三年。公司股票19日起复牌。
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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