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提供者;入网食品销售者责任;市场监管总局;新规

明确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销售者责任,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新规

记者今天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销售者各自的责任。《规定》将于今年5月20日起实施。

平台企业自身方面。《规定》要求平台企业明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符合实际的管理人员等,切实加强网络食品安全全过程管理。平台企业的食品安全员及时对监测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报告发现的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平台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网络食品安全全面负责。

同时要求平台企业对入网销售者进行实名登记,对其经营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每六个月核验更新相关信息。建立实施严格的选品制度,查验供货者资质和食品合格证明,严禁推介禁售食品,发现风险时要立即停止推介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对于入网食品销售者主体责任方面,《规定》要求:

入网食品销售者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等经营资质,并严格按照经营项目范围开展销售活动;不得使用虚假或者他人的经营资质入网销售食品,从源头杜绝无资质、假资质经营行为。

入网食品销售者对所售食品安全负责,不得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入网食品销售者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真实准确、清楚明晰展示其经营资质信息和所售食品信息,展示的食品标签信息与实际销售的食品标签信息应保持一致,让消费者易于辨识、明白消费。(央视新闻)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