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瑞世纪;股东青宥仟和;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

欢瑞世纪:股东青宥仟和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

欢瑞世纪2月24日公告,公司连续三个交易日(2月12日、2月13日、2月24日)股票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持有本公司股份22,935,9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81%)的股东北京青宥仟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宥仟和”)因被司法强制执行,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卖出本公司股份22,935,8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81%)。青宥仟和于2026年2月10日-2月11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卖出公司股份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136%。在本次强制执行过程中,青宥仟和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已触及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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