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家协会;第三届楷书展;2人作品;取消入展资格

中国书法家协会:第三届楷书展2人作品被取消入展资格

2月10日,中国书法家协会发布关于全国第三届楷书作品展览拟入展作品公示期间有关反映问题核查情况的通报:

2026年2月3日,我会发布《全国第三届楷书作品展览拟入展作品公示》。期间,收到对个别拟入展作品相关问题的反映,立即启动核查。

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章程》及评审规定,我会组织有关专家对被反映作品进行专题审议,决定:

1.郑某浩作品与被指疑似“抄袭”作品高度相似,在艺术表现上未达到专业创作应遵循的原创性要求,取消该作品入展资格;

2.刘某强作品存在文本内容出处的明显错误,其误将罗振玉集联认为是“商承祚先生集联”,取消该作品入展资格。

中国书法家协会将持续加强行业自律与学术规范建设。感谢社会各界的关注与监督。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