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美国移民局在其官网上公布了最新的政策备忘录,对原版中的一些细节进行了修正,同时,正式对EB-5投资移民的投资期限问题做出了规定,同时,新规定即时生效。诺亚移民整理的备忘录内容如下:


移民局在备忘录中明确指出,EB-5投资人在拿到临时绿卡后的两年时间内都要继续维持投资,也就是说,在投资人递交I-829申请时,移民局会核实投资人是不是在规定的时间内维持了投资。但是,规定中也并没有要求投资人在超出了必须的2年期限以后还要继续维持投资。

也就是说,投资人只要满足投资要求了,在递交I-829之后,无需等待I-829审批结果就可以提前拿回投资还款了。最新的移民局案审进度表中显示,I-829的审理时间有29个月这么长,现在新规实施,也就意味着,投资人可以缩短将近2年半的投资周期!我们知道,之前受排期所困,EB-5投资移民的投资期限被拉长了很多,而投资金在项目中的时间越长,所产生的风险也就越大,现在可以提前拿回投资金,对于广大的EB-5投资人来说,无疑是个巨大的利好消息!
但是,诺亚移民也要提醒大家,移民局只是说投资人的投资款不需要一直维持在风险中直到I-829获批,这并不是就代表EB-5投资人在投资满2年以后就可以直接拿投资还款了。实际上,投资和还款这两者是投资人和项目的事情,移民局并不参与,他也不会强制规定项目必须到期返款。所以,I-829申请递交以后,投资人能否立刻拿回自己的投资金,还是要取决于项目方的态度的。此时,投资人投资之初与项目方签订的项目协议、项目的运营情况和项目方的态度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不管怎么说,这则消息对于这段时间以来饱受排期之苦的EB-5投资人来说都算是一剂强心剂了。而要想确保项目能够按期返款,前期的项目选择就尤为重要了。诺亚移民将于6月24日在北京总部举办一场美国投资移民说明会,会上将重点给到场嘉宾讲解王牌开发商Extell的力作——已建至地上53层的曼哈顿广场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