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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
网络“开盒”是一种新型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2026年2月5日,最高检发布“强化刑事检察监督 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典型案例,其中一例就涉及收买、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数据,并用于“开盒”。
当前,互联网覆盖了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增加了个人隐私泄露的风险。不法分子撕开互联网“虚拟”的幕布,通过非法手段进行网络搜索、挖掘,搜集个人隐私信息,并将这些内容在网络公开发布,就叫做“开盒”。
在上述案例中,2023年至2024年1月间,被告人赵某在北京市海淀区、成某某在广东省,伙同境外犯罪分子使用加密通讯工具Telegram(俗称“电报”)联络,通过Telegram访问已泄露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库,收买、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数据,并在用于“开盒”的Telegram“A”频道、“B”群组中担任管理员。
被告人赵某、成某某将某虚拟偶像团体的配音演员及“粉丝”的户籍、手机号、行踪轨迹信息、健康生理信息等个人隐私信息,混合编辑成针对个人的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的违法犯罪信息文案,并将文案在频道、群组中发布,诱导关注者、群组成员以电话、短信轰炸等方式对被侵害人开展侮辱、谩骂。
经查,被告人累计非法获取公民信息900余组,在“A”频道发布的非法文案600余组,“A”频道成员3万余人,文案总查看量1000万余次,总评论量1.9万余条;“B”群组成员5千余人。

以上行为导致非法信息从境外隐秘网络空间传播至境内网络空间,不知情的网民对被侵害人线下跟踪骚扰,对其社交媒体账户跟帖辱骂,使被侵害人直接面对网络暴力压力与现实侵害风险,严重危害正常生活、工作、人身财产安全,其中2名被侵害人因此罹患抑郁症。
经公安机关商请,北京检察机关启动重大疑难案件办理机制。会同公安机关通过信息化调查手段锁定境内犯罪嫌疑人;依托电子数据审查室开展实质性审查,引导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对涉案频道、群组进行全量数据固定,查明频道、群组数据关联关系,审查分析其中非法文案数量、观看量、评论量、评论内容等数据,客观认定其不法行为及危害后果。
检察机关实地前往被侵害人所在地调查取证,依法向网信、工信部门及境内网络社交媒体平台转递线索,及时封禁涉及网络暴力的社交媒体账户,有效遏制关联网络暴力信息的蔓延。
此外,检察机关联合工信、网信部门、公安机关深挖涉案关联犯罪线索,锁定并抓获5名关联犯罪嫌疑人,形成了集群打击、源头治理效果。
2024年8月12日,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赵某、成某某涉嫌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5年3月2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赵某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以被告人成某某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