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

四川调整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

2月2日,据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消息,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结合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各市州政府调控要求,对四川省21个市州的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政策作以下调整: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在政策下限基础上,辖内各商业银行可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商业用房购房贷款具体首付款比例。上述政策自2026年2月2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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