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泉;债权人;重整;预重整

ST泉为: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

ST泉为2月2日公告,公司收到债权人青岛泰上青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申请人、债权人”)发来的通知,获悉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于1月29日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的受理文件,申请人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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