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疾控局;新发传染病;信息报告要求

国家疾控局印发新规,强化新发传染病信息报告要求

国家疾控局近日印发《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26年版)》,明确机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强化新发传染病、突发原因不明传染病、需重点监测的其他传染病等信息报告要求。

传染病信息报告是传染病监测预警的重要环节。管理规范要求,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患者时,或发现新发传染病、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以及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于2小时内进行传染病网络报告。

管理规范明确,医疗机构执行首诊负责制,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和规定报告的病原携带者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的要求,生成电子传染病报告信息,通过前置软件等采集手段报告。

此外,管理规范推进医疗机构传染病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应用,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高传染病数据分析利用水平。(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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