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调降;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

多地调降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

1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发布通知,明确自2026年1月23日起,陕西省各城市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1月17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提出,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目前,该项政策已在多个地区落地。据记者梳理,除前述陕西外,广东(不含深圳)、湖南、湖北等四个省份均已发布通知,调降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证券日报)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