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镍期货业务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上期所就修订《上海期货交易所镍期货业务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据上期所消息,为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战略,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升重要大宗商品价格影响力,经证监会同意将镍期货及期权品种作为境内特定品种,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拟全面引入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和境外客户(以下简称“境外参与者”)参与镍期货及期权交易,相应修订《上海期货交易所镍期货业务细则》。参与主体方面,增加“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境外客户”,明确其作为市场参与主体,可以参与镍期货交易。在《上海期货交易所镍期货业务细则》第二条中,增加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境外客户应当遵守本细则。持仓退出方面,增加镍期货移仓情形,明确申请移仓主体、移仓程序以及移仓内容。风控制度方面,增加境外参与者在持仓限额、持仓整倍数、强制减仓上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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