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邦生物;四川证监局;警示函

和邦生物:收到四川证监局警示函

和邦生物1月23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贺正刚、曾小平、王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存在将部分客户签收确认于2025年的收入确认在2024年导致多计收入373.26万元,以及对2024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信息披露不准确等问题。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贺正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曾小平、财务总监王军对相关问题负有责任。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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