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日葵;上海兮噗;催收函;协商返还意向金

向日葵:已向上海兮噗发送催收函,协商返还意向金

向日葵公告称,公司向上海兮噗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了收购意向金人民币4000万元整。根据协议约定,如本次交易终止,上海兮噗应在交易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将意向金退还。公司已向上海兮噗发送《催收函》,要求其履行退款义务。双方同意共同探讨分期返还或其他可行的还款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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