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陈明一
2025年11月7日,《青岛科创大走廊建设实施方案》发布,同日建设正式启动,市级设有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从以科创大走廊建设引领科技强市建设高度,致力于构筑产业城市未来发展优势的“创新主动脉”和“产业新脊梁”。
在今年的青岛“两会”上,青岛市人大代表,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和山东众成清泰(青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合伙人会议主席段超,十分关注青岛科创大走廊建设的推进。
在他看来,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全球蓬勃进行,中国式现代化要靠科技现代化作支撑,科创大走廊作为更加集合的创新策源地,已成为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的区域发展模式。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要‘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段超说,这为更高位、更加速统筹推进青岛科创大走廊高质量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基于此,围绕法律服务配套、容错机制建立等多个维度,段超提出了详尽的建议:

尽快进行专项立法
“众所周知,杭州是科创的领头羊,其于2016年8月就启动了城西科创大走廊建设,2024年8月制定了《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条例》。”段超建议,青岛予以参照制定《青岛科创大走廊建设促进条例》,为该大走廊的高质量建设进行法治护航,同时稳定大家的预期和信心。
制定赌点解决标准
在段超看来,除功能定位不同,青岛科创大走廊与蓝谷建设的不少情形相近,遇到的资源如何调动配置等现实赌点问题一定程度上也有所类似。“建议参考蓝谷建设过程中曾遇到的该等问题和处理经验,尽快制定相应的文件,提高工作效率,为青岛科创大走廊高质量建设提速赋能。”
明确建立容错机制
“根据科技创新的特点,制定科学的评估和考核标准,对在推进大走廊建设管理改革出现的决策失误或偏差、新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出现的失败等行为,只要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和监管职责,未牟取非法利益的,免除其相关责任,旗帜鲜明地为创新站台,营造积极向上的活力环境。”段超表示。
搭建法律服务体系
最后,他建议,要为青岛科创大走廊配备法律服务团,包括律师、公证、鉴定人员,满足高质量建设对法律服务的多样化需求。同时,要引入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为高质量建设推进提供优良法治化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