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杰任安庆市太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杨杰任安庆市太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太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杰代理县长。

据太湖县人大常委会消息,1月13日,太湖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命人员名单,决定任命:杨杰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太湖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命人员名单

(2026年1月13日太湖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杨杰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关于太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杰代理县长的决定:鉴于吴海宏已辞去太湖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有关规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太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杰代理县长。

来源:太湖县人大常委会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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