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河南省国有企业境外债券管理办法》。《办法》要求,出资人机构应当严格管控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跨境融资行为,对违规批准的出资人机构负责人、相关责任人和违规发行境外债券的国有企业负责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依法依规进行终身追责。国有企业发行境外债券导致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或因债务违约引发区域重大金融风险的,依法依规对负有责任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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