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城科技: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珠城科技: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珠城科技12月31日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及《关于对张建春、戚程博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经查,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8月26日,公司与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成交金额达到2604.91万元,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41%,达到董事会审议及信息披露标准,但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5年8月26日,珠城科技董事会才审议通过并披露2025年度公司与新亚电子的关联交易事项。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建春、董事会秘书戚程博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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