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6年)》

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现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6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66号同时废止。

附件: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6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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