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未来36个月内,优必选不存在通过上市公司重组上市的计划或安排

锋龙股份12月30日公告,12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诚锋投资”)、实际控制人董剑刚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锋驰投资”)、厉彩霞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优必选”)签署了《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截至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仍为园林机械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和液压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未发生重大变化。优必选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以及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重大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明确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重大资产的明确重组计划。未来36个月内,优必选不存在通过上市公司重组上市的计划或安排;未来12个月内,优必选不存在资产重组计划。

该次交易完成之后,公司仍以原有业务为主,基本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优必选将努力优化上市公司管理及资源配置,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但公司转型升级存在不确定性,未来业务合作亦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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