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女子家中被害案一审判处被告人死缓,被害人家属将申请抗诉

四川女子家中被害案一审判处被告人死缓,被害人家属将申请抗诉

12月20日下午,四川成都27岁女子在家中被害案一审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梁某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害人母亲王女士在法庭旁听了宣判,她告诉记者,自己不认可判决结果,特别是对梁某滢精神鉴定结果的采纳,将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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