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实控人变更为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旷达科技:实控人变更为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旷达科技12月19日公告,公司原控股股东、实控人沈介良于2025年9月5日与株洲启创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株洲启创”)签署了《关于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沈介良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株洲启创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1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同日,沈介良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株洲启创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表决权放弃承诺函》《不谋求控制权承诺函》。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已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株洲启创持有公司4.12亿股股份及对应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8%。公司控股股东由沈介良变更为株洲启创,公司实控人由沈介良变更为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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