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美股份:因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上海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

岱美股份:因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上海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

岱美股份12月12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肖传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因子公司岱美墨西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于当地时间2025年5月11日发生火灾,造成公司经济损失2.4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30.17%,属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肖传龙作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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