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林杰:因信息披露不准确等问题,广东证监局责令公司改正并对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

思林杰12月5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信息披露不准确方面,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茂林以及董事兼总经理刘洋存在为他人代持合计1.32%公司股份的情况,未及时告知公司为他人代持股份事项,导致公司相关年度定期报告披露的信息不准确。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方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超出招股说明书所列用途且未履行审议程序,相关置换公告披露不准确;超募资金账户存放了公司部分补充运营资金,超出第三方存管协议约定的资金用途,相关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披露不准确。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周茂林、刘洋、劳仲秀、陈梦媛、高海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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