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晚间,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吴中、*ST苏吴,代码:600200.SH) 发布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交所正式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股票自11月26日以来一直处于停牌状态之中,而在停牌前,该公司股价一度出现五连板。
根据退市安排,江苏吴中股票自2025年12月9日起进入为期15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12月29日。
11月25日,江苏吴中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江苏吴中及相关人员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8年2月,江苏吴中控股股东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生股权变更,变更后,钱群山实际支配江苏吴中行为,成为江苏吴中实际控制人。江苏吴中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钱群英为实际控制人,存在虚假记载。

江苏吴中子公司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中吴贸易发展(杭州)有限公司、江苏吴中海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通过与浙江优诺德贸易有限公司等多家关联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
上述行为导致江苏吴中在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分别虚增营业收入4.95亿元、4.69亿元、4.31亿元、3.77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6.46%、26.39%、21.26%、16.82%;分别虚增营业成本4.81亿元、4.48亿元、4.11亿元、3.55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的37.08%、35.47%、28.40%、20.95%;分别虚增利润总额1458.27万元、2027.12万元、1992.42万元、2121.94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89%、51.65%、26.42%、29.81%。
此外,江苏吴中还通过支付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采购款等形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江苏吴中未在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公开信息显示,江苏吴中是一家成立于1994年6月28日的医药健康类上市公司。公司于1999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最新发布的三季报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江苏吴中实现营业收入7.84亿元,同比减少38.85%,归母净利润由盈转亏,亏损8746.8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亏损9472.2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