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云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查批准《大理白族自治州民宿管理和促进条例》,定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云南首次以地方立法形式系统规范民宿产业发展,旨在解决无证经营、虚假宣传、卫生不达标等乱象,推动旅游业从粗放扩张转向精细化运营。
《条例》对民宿的开办、经营、管理、发展作出全流程规定,明确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及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的民宿,建筑层高、风貌须符合保护规划,涉及文物的须遵守文物保护法规;民宿设计、装修、景观须体现地域特色并与周边环境协调。大理州政府表示,将生态保护与文化传承纳入法治框架,可避免民宿过度开发对自然景观和乡土文化造成破坏,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