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通知,公开征求《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房屋安全管理“三项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及工作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简称《通知》),提出将加快建立城镇房屋体检、安全管理资金和房屋保险三项制度,为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提供制度保障。《通知》指出,将对郑州市房龄30年及以上的城镇住宅房屋实施首次体检,并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房龄30年及以上的城镇非住宅房屋实施首次体检。
《通知》明确,郑州市各区县(市)政府组织清查本辖区纳入体检的房屋数量,并与房屋体检机构签订房屋体检协议。2026年组织实施1985年(含)以前建成房屋的首次体检,2027年组织实施1986—1990年建成房屋的首次体检,2028年组织实施1991—1995 年建成房屋的首次体检。城镇房屋首次体检后,郑州各区县(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将房屋体检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反馈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分情况由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相关业主承担治理费,隐患房屋符合各类城镇房屋更新改造条件的,纳入相应更新改造范围一并实施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