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11月17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债权人龙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送达的《告知函》及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2025)冀10破申62号),申请人以公司未按期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廊坊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同时申请启动对公司的预重整程序;公司近日收到廊坊中院出具的《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5)冀10 破申62 号),依法指定华夏幸福司法重整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公司重整申请的文件,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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