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设股份11月13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无锡炬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无锡炬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无锡炬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监管函》。经查,无锡炬航投资在增持公司股份过程中,合计持股比例达到25%时未停止交易,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且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在规定期限内停止交易,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无锡炬航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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