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日前,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郭建平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经查,郭建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及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住房,由他人支付本人应支付的费用;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向管理服务对象违规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产能提升审核、项目承揽、款项结算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