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股份:第三季度归母净利润达到1.55亿元,同比增长52.86%

第三季度凌云股份营业收入48.09亿元,同比增长9.5%,归母净利润达到1.55亿元,同比增长52.86%

文丨韩娟

10月28日,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480,以下简称“凌云股份”)公布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报告显示,第三季度凌云股份营业收入48.09亿元,同比增长9.05%,归母净利润达到1.55亿元,同比增长52.86%;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140.70亿元,同比增长5.41%,归母净利润5.88亿元,同比增长17.47%。营收和净利润双增长,利润变动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净利润增长较大。

第三季度ROE为2.02%,同比增长0.6%,盈利能力增强。同时,每股收益为0.13元/股,同比增加44.44%,每股收益的增加得益于汇率变动,汇兑损失同比降低。值得注意的是,第三季度期间,公司实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股份增加至12.22亿股。按转增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上年同期每股收益。调整后基本每股收益为0.09元/股。

此外,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7亿元,同比减少62.86%,远低于净利润,销售现金回款能力较差,归其原因是由于本季度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短期借款也由年初的8.17亿元增加到13.32亿元,数额急剧增长,增幅达到了63.04%。公司运营压力随之增加。

同日,公司公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称,因实施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一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锁76050股限制性股票不再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76050股,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0.25%,注册资本相应减少76050元。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价孰低值。

同时,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此,也体现了公司对于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确保债权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除了回购限制性股票,凌云股份在半年度权益分派中体现了对股东的回报,公司以总股本12.22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股0.10元(含税),发放红利,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2亿元。

对个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实际税率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率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9元。向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0元,派发时暂不扣缴所得税。

天眼查显示,凌云股份成立于1995年,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成员,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是一家以从事汽车制造业为主的企业,并已于2022年完成了定向增发。

截至10月31日收盘,凌云股份报13.38元/股,股价上涨5.95%,成交量60.03万手,公司总市值161.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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