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因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进展等问题,公司收宁波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东方日升:因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进展等问题,公司收宁波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东方日升10月31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事件进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公司董事长林海峰、董事会秘书雪山行未能做到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行为负主要责任。宁波证监局决定对东方日升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林海峰、雪山行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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