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31日,林洋能源(601222.SH)发布2025年第三季报。截至2025年10月30日,共有8个机构投资者披露持有林洋能源A股股份,合计持股量达8.19亿股,占林洋能源总股本的39.76%。其中,机构投资者包括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安耐德合伙人有限公司-客户资金、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睿泽一年持有债券A,机构投资者合计持股比例达39.76%。相较于上一季度,机构持股比例合计下跌了1.11个百分点。
公募基金方面,本期较上一期持股增加的公募基金共计1个,即天弘中证光伏A,持股增加占比小幅上涨。本期较上一季度持股减少的公募基金共计1个,即光伏ETF,持股减少占比小幅下跌。本期较上一季度新披露的公募基金共计2个,包括汇丰晋信中小盘股票、中邮睿泽一年持有债券A。本期较上一季未再披露的公募基金共计123个,主要包括南方中证1000ETF、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100ETF、天弘中证红利低波动100ETF、华夏中证1000ETF、广发中证1000ETF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