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10月24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111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扁轧钢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对韩国的扁轧钢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为非合金钢或其他合金钢(不包括不锈钢、硅钢、工具钢和高速钢)的扁轧钢产品,未覆层、镀层或涂层,非卷状,厚度大于等于4.75毫米,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可带或不带压花图案。本案的调查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预计将不晚于2026年2月11日完成本案调查的基本事实报告,不晚于2026年3月30日向澳大利亚工业与科学部长提交终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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