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局:鼓励将更多贸易新业态主体纳入便利化政策范畴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便利外汇资金结算 支持外贸稳定发展的通知》,其中提出,鼓励将更多贸易新业态主体纳入便利化政策范畴。支持审慎合规银行,将诚实守信、合规经营情况良好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及该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服务的且经其推荐的诚信客户,纳入贸易便利化政策或高水平开放试点。银行办理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相关的贸易涉外收支时,应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注明“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或“外贸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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