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鄱阳警方通报“一未成年人在校外被殴打”

江西鄱阳警方通报“一未成年人在校外被殴打”

10月25日,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全文如下:

2025年10月14日,我县双港镇发生一起一未成年人在校外被殴打的案件。接到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处置,第一时间将全部涉案人员抓获。

经查,当日22时许,王某豪(男,12岁)因琐事与王某先(男,11岁)产生矛盾,遂纠集程某文(男,14岁)、王某轩(女,13岁)、王某馨(女,13岁)、王某坚(男,12岁)对王某先实施殴打。王某先经司法鉴定为轻伤,正在医院接受康复治疗,伤情平稳,恢复良好,教育、公安等部门正在对受害人及家属开展心理疏导和帮扶。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程某文作出治安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规定,将程某文、王某豪、王某轩、王某馨、王某坚送至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家庭、学校与社会共同守护。公安机关呼吁广大网友不传播、不扩散相关视频,避免对受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公安机关将持续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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