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黄山区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胡新龙被开除党籍

经黄山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胡新龙开除党籍处分。

据安徽纪检监察消息,日前,经中共黄山区委批准,黄山区纪委监委对黄山区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三级调研员胡新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胡新龙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故意规避集体决策,个人决定重大事项;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立项、承揽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胡新龙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二十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黄山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胡新龙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黄山市黄山区纪委监委)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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