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天(10月15日)将正式施行。这部法律历经三次修改,直面数字经济时代的新挑战与民生关切的问题,通过制度升级为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装上“安全阀”,为经营者与消费者权益提供更坚实的法律保障。针对平台经济发展中的不正当竞争新形态,新法第十三条专门强化了网络竞争规则。明确禁止经营者利用数据、算法、平台规则实施三类行为:一是强制跳转、恶意卸载等破坏其他经营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二是以不正当方式获取、使用他人合法持有的数据;三是滥用平台规则实施虚假交易、虚假评价、恶意退货等打压竞争对手的行为。这意味着“流量劫持”“数据窃密”“网络水军”等乱象将面临直接法律规制。(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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