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源股份9月25日公告,公司与某日本企业、目标公司(基于双方保密约定,不便披露具体名称)以书面方式签订了合作协议。公司计划通过技术输出以及参股的形式,以目标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与某日本企业合作在日本开发和生产NCMA系/NCA系/NCM系前驱体。公司将向目标公司提供技术和工艺,并按照项目实施阶段分批次向目标公司收取共计48亿日元(折合人民币约2.298亿元)的技术服务费、设计费用和运行技术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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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源股份9月25日公告,公司与某日本企业、目标公司(基于双方保密约定,不便披露具体名称)以书面方式签订了合作协议。公司计划通过技术输出以及参股的形式,以目标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与某日本企业合作在日本开发和生产NCMA系/NCA系/NCM系前驱体。公司将向目标公司提供技术和工艺,并按照项目实施阶段分批次向目标公司收取共计48亿日元(折合人民币约2.298亿元)的技术服务费、设计费用和运行技术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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