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部门: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消费项目,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融资

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加强财政金融支持。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数字消费领域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与数字消费企业、支付企业加强合作,共同开发适应数字消费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消费项目,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融资,促进商业业态数字化提升、场景化改造等。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降低数字消费企业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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