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逸影视: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金逸影视9月23日发布公告,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经核实,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除公司已披露过的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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