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动力9月18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春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重庆春风投资有限公司、林阿锡、赖雪花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0万股、60万股、15万股、6万股,即分别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419%、0.3932%、0.0983%、0.0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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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动力9月18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春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重庆春风投资有限公司、林阿锡、赖雪花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0万股、60万股、15万股、6万股,即分别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419%、0.3932%、0.0983%、0.0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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