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火股份:因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相关责任人被河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神火股份9月5日公告,公司于2025年9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李宏伟、张文章、刘德学、李元勋、陈光、李仲远、吴长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未及时披露、部分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三会运作不规范等问题。董事长李宏伟、总经理张文章、财务总监刘德学、财务总监陈光、董事会秘书李元勋、时任总经理李仲远、时任董事会秘书吴长伟未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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