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出台新规加强旧设备折旧处置管理

8月8日,内蒙古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旧设备折旧处置管理推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项目建设的通知》。《通知》聚焦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项目旧设备处置、管理与新设备更新、改造,提出4个方面要求。一是规范旧设备处置。项目单位应遵循“真实规范、安全环保、资源循环、全程可溯”的原则,对旧设备进行处理处置,并建立旧设备台账。二是加强新设备管理。项目单位在新设备采购、安装、运行过程中,应同步留存完整资料,并建立新设备台账。三是强化档案管理。项目单位须指派专人负责台账管理,并做好档案资料的留存,确保设备更新改造全过程可追溯、可核查。四是形成监督合力。各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审核督促、通报督导等方式逐级推动落实。(内蒙古日报)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