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实施细则:贷款不得用于借新还旧、金融投资等

广东省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实施细则:贷款不得用于借新还旧、金融投资等

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等六部门近日印发《广东省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实施细则》。其中提出,对贷款项目的审核采取负面清单制,具体范围如下:贷款不得用于借新还旧、偿还股东借款或其他银行贷款(包括为偿还银行贷款借用的过桥资金)、偿还企业其他债务、购买土地及非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金融投资(如购买理财、股票、虚拟货币等套利操作)、购买个人房产、购买个人用车、房地产开发、城市改造、市政工程等,不得用于投资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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